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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扬光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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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代理申报 |
一、总体要求 2005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要围绕星火富民科技工程的实施进行组织,切实体现“六个更加注重”的要求;要以农民增收入、得实惠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科技带动农民增收为主线,以市场为导向,以产业为基础,以机制创新和体制创新为动力;要有利于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和农民的积极性,提高农民致富能力,建立农民持续增收长效机制。 二、申报内容 2005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要围绕以下八个方面组织申报。各地和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具有比较优势、对农民增收带动作用强的项目进行申报。 1.重大农业技术转化项目。支持有利于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有利于农业结构调整,有利于提高农产品品质和市场竞争力,有利于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有利于推进农业产业化的重大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2.乡镇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支持乡镇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技术改造,引导企业广泛采用先进技术、设备和工艺,促进产品更新换代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项目的实施,凝聚技术人才,建立技术创新平台。 3.区域特色优势产业项目。支持围绕区域特色产业、区域支柱产业、具有较大发展前景的区域新兴产业,开发并应用产业共性关键技术,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共性技术难点,提升产业的整体技术水平。要明确项目针对的产业和产业的基本情况,要有力地论证项目对产业的支撑作用。 4.农民科技培训和农村科普项目。以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和科技致富能力为重点,支持开展现代农业科技知识培训、非农产业就业技能培训、市场经营培训和全面、整体的素质培训。支持依托国家级星火培训基地和已有的星火学校开展培训工作。参照“星火科技培训专项行动”的要求进行申报。2005年星火学校的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5.农村科技服务项目。按照“四化五结合”的要求,通过农村科技服务项目的实施,支持各类农村科技服务中介和服务模式的发育发展,着力构建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要求同时申报农村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和农村科技服务项目;农村科技服务项目的确定要以农村科技服务中介机构的评价认定为前提和基础。具体要求参照“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星火专项行动”和《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管理细则(试行)》。 6.农村信息化项目。支持利用现有信息基础设施,整合信息资源,完善区域农村信息化网络,加快信息进村进户,促进解决“信息传播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支持开发农村适用信息技术,开发成本低廉的信息装备,发展简便适用的信息界面;支持发展“电脑农业”、“科技110”等有效的信息服务形式,为广大农民提供及时、有效、可靠的科技、政策和市场等信息服务。 7.科技扶贫项目。支持科技部定点扶贫县的技术开发和应用;支持探索科技促进农民脱贫致富的新模式、新机制;支持发达地区、发达区域的企业等市场主体带着资金、人才等要素到欠发达地区进行技术开发和应用。 8.星火国际化项目。支持利用已有的科技合作贸易渠道,加大技术的引进和应用;支持积极拓展发展中国家市场,输出技术、产品和人才;支持建立双边或多边合作机制,开展技术合作开发、人才合作培养、项目合作推动等。 三、申报原则 项目申报要符合以下原则: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行业发展的有关规定; 2.项目所涉及的技术要相对成熟,具有较强的开发和应用前景,有利于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项目或机构申报主体必须为法人单位,不能为行政部门;跨区域、跨单位项目,具有核心知识产权的项目优先。 属于下列情况的不予支持: 1.不利于环境保护和资源可持续利用; 2.一般性技改或扩建等生产性项目; 3.申报材料与申报程序不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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